欢迎来到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康复学院)!
科学研究

云南中医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时间:2017-05-22 15:16:11 点击数: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证。因此,为了加强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适应我校教学改革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

设立“云南中医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对教材建设和管理进行宏观指导。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材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学校教材建设规划进行论证、审议;对各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建议使用的教材进行审定;对校内自编教材和教材评奖工作进行学术审议;开展教材建设工作的专题调研等。

二、其他

教务处代表学校行使教材管理的职能。根据学校的定位、发展目标和特色优势等组织编制学校教材建设规划;负责教材编写管理、教材奖励、教材征订与发放、教材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与反馈调控等工作。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负责制订本部门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教材建设工作。  第二章  编写管理

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参与全国规划或统编教材的编写;组织我校教师结合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编写具有云南中医药特色的高质量、高水平的自编教材。

一、教材编写范围及程序审批

(一)规划或统编教材

由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高等教育学会或区域高校等组织编写的教材。编写工作按以下程序审批。

1.符合“编写条件”教师,依据教材编写委员会的邀请函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云南中医学院教师参加编写教材申请登记表》。

2.各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教师由所在教研室(实验室)、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教务处备案后可参加编写。

3.管理部门教师由所在教研室或部门签署意见,教务处教材建设管理科审核,教务处领导签署意见后可参加编写。

(二)自编教材

无规划或统编教材(含教辅材料)可供使用,根据教学实际工作需要编写的教材;或根据我校的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组织教师编写的教材为自编教材。编写工作按以下程序审批。

1.由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组织相关教研室(实验室)提出教材编写提纲及论证报告。

2.填写《云南中医学校自编教材申请表》,经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汇总。

3.教务处审核所报材料,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列入校内自编教材编写计划。

4.凡列入计划的自编教材,编写完成后交教务处,经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使用。

5.自编教材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印制。

二、教材编写条件

(一)符合“编写范围”。

(二)符合教材编写要求的学历、职称、教学年限、理论水平和文化素质。

(三)参加编写的教材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编写的教材原则上应为全国规划或统编教材且为副主编(含)以上的教材;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编

写的教材原则上应为全国规划或统编教材且为编委(含)以上的教材或省级(云南省教育厅或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会等组织编写的教材)且为副主编(含)以上的教材。

三、教材编写要求

(一)参加全国规划或统编教材、云南省教育厅或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会等组织编写的教材执行编委会要求。

(二)校内教材编写要求

1.编写教材时,须同时制定教学大纲;有实验课程的,应同时编写实验指导及实验大纲。

2.所编教材要反映该课程及所属学科发展的最新水平和最新成果。

3.凡纳入学校自编的教材,均须以讲义形式经过两届学生试用、修改后才能正式出版。

4.教材的编写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要遵守职业道德,具备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的知识成果和著作权,凡发现抄袭和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识成果的行为,按《著作权法》处理。

四、经费报销

(一)会务费:依据教材编写委员会的邀请函标准凭据报销。

(二)差旅费:按照《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凭据报销。

(三)所有教师参编教材的费用先从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及质量工程等经费中列支;若无相关经费者,各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教师从部门经费中列支;管理部门教师从教务处教材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三章奖励办法

纳入奖励的教材署名单位必须为云南中医学院。经学校同意编写的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相关高等教育学会等组织编写的全国规划、统编教材。主编每本按80学时计算奖励;副主编每本按50学时计算奖励;编委按每万字8学时计算奖励,最高按副主编50学时计算奖励。经学校同意编写的全国性协编教材或云南省教育厅或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会等组织编写的规划、统编教材。主编每本按40学时计算奖励;副主编每本按25学时计算奖励;编委按每万字6学时计算奖励,最高按副主编25学时计算奖励。

经批准编写的校内教材。主编每本按15学时计算奖励;副主编每本按8学时计算奖励;编委按每万字3学时计算奖励,最高按副主编8学时计算奖励。

经批准编写的校内讲义。主编每本讲义按8个学时计算奖励;其它参加人员按每万字3学时计算奖励,最高按主编8学时计算奖励。

以上奖励在教材已出版或已投入使用后一次性计发,实验、教辅材料及高职高专教材不予奖励。

第四章  选用管理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和要求

各教研室应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教学大纲的要求,选择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的教材,以高质量、高水平的新版教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以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原则上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全国规划或统编教材,或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我校教师作为副主编以上(包括副主编)参加编写的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

在教材选用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选用教材和自编教材的关系。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一)全国规划或统编教材:根据教学计划,由教研室(实验室)填写《云南中医学院教材选用登记表》,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汇总后报教务处审定。

(二)全国性协编教材,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会规划或统编教材,校内自编教材:根据教学计划,由教研室(实验室)填写《云南中医学院教材选用登记表》;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汇总后报教务处复核;经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使用。

第五章  供应管理

一、教材供应的原则

保证质量,按时供书,让利学生。

 二、教材供应实施办法

(一)学校教材供应职能部门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制度及责任汇总审核校内各二级学院报出的教材需求计划,于每学期期中,向教材供应商提供下学期用书计划,由教材供应商准备教材;负责及时检查教材的数量、版本和质量。

(二)与教材供应商签订按时、按质量供书协议,确定不按时、不按用书计划供书的违约赔偿。

(三)每学期开学一月前,学校教材供应职能部门教务处到教材供应商处确认下学期所需教材已足量到货存库。

(五)开学注册日,教材供应商到学校按照约定折扣直接向学生售书,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书费后向教材供应商直接购书。

(六)开学注册日未购到教材的学生自行购书。

(七)若教材需要有临时变化,如增减招生计划,由学校教材供应职能部门及时与教材供应商联系,并给教材供应商一定时间准备供货。

三、建立长期教材及教学用书供应点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一月至开学后半月内免费提供一间办公用房,由指定教材供应商在校内建立教材及教学用书供应点,为教师学生供应教材、教学参考书。

四 、教材供应商的确定

由教务处提出教材供应需求,报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办公室,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教材供应商,并商谈向学生的直接让利,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第六章  发放管理

一、教学和管理用教材

(一)根据工作需要,校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可领取工作用教材。填写《云南中医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教师教材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教务处同意后领用。

(二)任课教师可领取一本所承担课程的教材。填写《云南中医学院全日制本科教师教材领用申请表》,经所在教研室(实验室)签署意见,各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领用。

二、学生用教材

()对学生的教材供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订购、印刷和向学生出售教材。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教材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与反馈调控

一、对首次使用的教材在学期结束时,由各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组织专家、教师及学生进行评价,将意见收集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全校意见后报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经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意见,作为再次选用教材的依据。

二、对长期使用的教材由各二级学院(部)、教辅部门组织专家、教师和学生不定期开展评价,将意见收集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于每学年结束汇总全校意见后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经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意见,作为是否选用此教材的依据。

第八章  教材建设专项经费

一、教材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存档的各种版本的教材;管理部门教师领用教材;管理部门教师参编教材;优秀教材的评审及教材奖励;开展教材研究活动。

二、教材建设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并定期向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报告使用情况。

第九章  附则

一、本办法所指教材包括我校开设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以及与教学相关的讲义、实验指导、实习指导等教辅材料。

二、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教育。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学校发布的教材相关管理文件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