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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5-09-16 13:58:21 点击数:

   为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招生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办法》等文件的的相关规定与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研招工作小组”)

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学院的综合考核工作,拟定学院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组织开展本学院综合考核各项工作,协调落实考核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研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科。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各学位点负责人、工作秘书

研招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院研招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综合考核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学院《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

2.负责制定学院综合考核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综合考核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的具体办法和行为规范。

3.负责召开学位点综合考核组会议,对学位点综合考核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综合考核人员在考核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4.负责按照学校发布的考核名单,通知考生考核时间及地点;审查考生资格。

5.负责综合考核的命题、测试和评分。

6.对参加综合考核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7.确定每一批次待录取名单,经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公示综合考核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8.负责组织考生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

9.审核所有批次考生的综合排名、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将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

10.每一批次考生考核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1.负责待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帮助考生解决困难。

(二) 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简称“监督工作小组”)

负责对学院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

副组长:学生党总支书记

成员:院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纪委办工作人员、组织员、学工办辅导员

监督工作小组名单经学校纪检处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成立学位点综合考核命题小组(简称“命题小组”)。

学院确定学位点综合考核命题小组成员名单,由2位命题教师组成:指定一名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有硕士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组长,一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组员。命题教师要求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

成立各学科(专业)综合考核小组(简称“考核组”)。

学院按照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的原则确定学位点考核组成员名单,考核组考官不少于5人,另配备秘书1人,记分员1人,名单不对外公开,并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考核组面试考官原则上以硕士生导师为主,若导师不够,可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相关学科骨干人员参加,考核组成员按相关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考核组在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及研招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考核,负责确定考生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现场独立打分,评分前可召开小组会议,研究考察评价意见。

二、 资格审查

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线上、线下审查推免生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一)推免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上需有学生信息和每学期注册情况)

(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四)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五)《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六)《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2)

(七)《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附件3)

(八)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推免生在综合考核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学院在推免生综合考核报到前应对以上审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于报到时再次审查以上材料原件,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

审查材料由院招生工作小组留存备查。完成资格审查后,对符合资格者进行登记,填写《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情况登记表》,并将审查情况书面报告交研究生处备案。对审查资格不符者应提出不予综合考核的具体书面意见。

三、综合考核工作

综合考核是对推免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录取推免生的重要和必要环节,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考核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格物楼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要求

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3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查推免生填写的《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并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内容应包括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学院可在与推免生面谈时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其他方式了解。

学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测试(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30%)

英语能力测试包括日常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测试三个部分。日常英语主要考查推免生的英语基本听、说能力,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推免生专业英语知识。

3.综合素质测试(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70%)

综合素质测试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1)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推免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推免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推免生的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规范等情况。

(2)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查学生在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康复治疗学等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学习基础与成绩;重点测试其对经络腧穴、刺法灸法、推拿手法、康复评定及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等核心理论与实操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中医与现代康复知识综合分析临床案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关注学生对本学科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开展临床创新与应用研究的潜力。

(三)成绩权重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综合考核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综合考核总分的7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以总分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分工

综合考核工作由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设监督工作小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配备专职学院管理员、考核秘书等具体执行人员,并由综合办公室协调相关事务,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五)考核组成员产生过程、抽签方案

由专人将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导师名单输入微信抽签助手小程序,随机抽取各相关专业考核成员,组成考核组。

(六)考核工作人员培训方案

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相关条例组织考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模拟演练。

(七)考核过程管理

1.学院高度重视考核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考核录取工作,确保关键点必须符合要求,如面试时间要求、提问态度、政治立场要求等。

2.学院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各类考核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有痕迹记录,可追溯。强化安全保障,提前组织考核环节模拟演练,确保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考核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3年,以备查阅。

3.综合考核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考核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3)考核过程中各学位点考核组成员要认真填写各项考核评分、情况记录表。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考核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写出评语。考核结束后,各学位点考核组成员在相关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由我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和监督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5)同一学科(专业)各考核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八)考生服务

学院加强对考生的服务管理,在考核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每一位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按时参加考核,所有通知均已收到考生回复,相关凭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后。考前要逐一检查考生的诚信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为考生办理进校手续、指引考核场所、准备饮用水、准备候考室。

(九)体检

学院考核结果公布后,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补录及需要复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

四、录取原则及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计算出每位推免生的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专业,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确定待录取推免生。

2.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3个方面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综合考核合格,待录取;

(2)综合考核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3.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完成考核面试工作后,填写《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成绩汇总表》和《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待录取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工作组办公室审定同意后,方可向推免生公示考核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公示无异议且考生体检合格后,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推免生完成网上待录取确认工作。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点击确认待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各学院可根据考核结果排名顺序录取其他考生。

(二)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

研究生处汇总审查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校招生监察工作组组长联席会议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总体审核认定后,由研究生处按相关规定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录取

在教育部审核通过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回避制度

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考核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考核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纪检处负责对学校考核工作进行整体、全面、有效监督,学院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院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研究生处、纪检处、学院要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四)责任追究

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

(五)考核复议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和纪检处,由校研招领导小组审核。

 

      

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5年9月11日